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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实施方案(精选2篇)

   2026-03-11 00
核心提示:河长制实施方案(精选2篇)第一篇 乡镇(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

河长制实施方案(精选2篇)

第一篇 乡镇(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核心,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层层落实”的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体系,切实解决辖区内河道管理突出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实现辖区内所有河流、沟渠、塘坝等水域全覆盖管理。到2025年底,辖区内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无黑臭水体;河道沿岸垃圾清零,排污口规范管理,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水生态环境明显修复,河道行洪能力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辖区内所有自然河流、人工河道、沟渠、塘坝、水库等水域的管理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实现水域管理无死角、责任全覆盖。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架构

1.  成立乡(镇)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双总河长,分管水利、环保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总河长,成员由乡(镇)水利站、环保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财政所、派出所及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镇)水利站),负责河长制日常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

2.  设立乡(镇)级河长,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人负责1-2条主要河道(沟渠);设立村(社区)级河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负责辖区内所有河道、沟渠、塘坝的日常巡查、管护工作;设立河道巡查员,由村(社区)聘用责任心强、熟悉辖区水域情况的人员担任,协助村级河长开展日常巡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总河长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  副总河长职责:协助总河长开展工作,分管河长制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河道巡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3.  乡(镇)级河长职责:负责所管辖河道(沟渠)的管理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河道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和制止河道污染、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协调解决所管辖河道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具体问题,督促村级河长和巡查员履行职责,上报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4.  村(社区)级河长职责:负责辖区内所有河道、沟渠、塘坝的日常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巡查员开展常态化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及时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配合乡(镇)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宣传河长制相关政策,引导群众参与河道保护。

5.  各成员单位职责:

(1)水利站: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协调、河道巡查指导、水利设施维护、水资源管理、河道疏浚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河道隐患排查整治。

(2)环保所:负责河道水质监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查处河道污染违法行为,指导河道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3)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农户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禁止在河道内养殖、投饵施肥等破坏水环境的行为。

(4)应急管理办:负责河道行洪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排查整治河道行洪隐患,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5)财政所:负责保障河长制工作经费,包括巡查员薪酬、河道清理、设施维护、宣传培训等费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派出所:负责打击破坏河道管理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7)各行政村(社区):落实村级河长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河道巡查、垃圾清理、政策宣传等工作,引导群众参与河道保护。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保护

1.  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严禁超量取水、违规取水,保障河道生态流量,维护河道生态平衡。

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标识,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污染水体的活动,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3.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节水知识,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引导群众养成节水习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

1.  开展河道排污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排污口,建立排污口台账,对非法排污口依法予以取缔,对合法排污口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农户将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严禁直接排放至河道、沟渠。

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禁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4.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排查辖区内涉水企业,督促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严禁企业偷排、漏排污水。

(三)改善水环境质量

1.  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定期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垃圾、漂浮物、杂草等,清理河道沿岸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整洁、畅通。

2.  推进河道疏浚整治,对淤积严重、行洪不畅的河道进行疏浚,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和水环境质量;整治河道沿岸乱搭乱建、乱垦乱种等行为,规范河道沿岸用地管理。

3.  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在河道沿岸种植水生植物、乡土树种,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提升河道自净能力;禁止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取土,保护河道岸线生态。

(四)强化河道安全管理

1.  加强河道行洪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河道行洪隐患,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完善河道防汛设施,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提升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2.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排污等破坏河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3.  加强河道安全宣传,在河道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提醒群众远离危险水域,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开展河道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五)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河道巡查机制,明确各级河长和巡查员的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发现的问题,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2.  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相关政策、河道保护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河道保护,营造“人人关心河道、人人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河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

乡(镇)财政要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河道巡查、垃圾清理、设施维护、宣传培训、巡查员工资等费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道管理保护,多渠道筹集工作经费。

(三)加强队伍建设

组建一支专业的河道巡查队伍,加强对巡查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巡查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各级河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河长制相关政策、河道管理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四)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河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未履行河长职责导致河道环境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群众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鼓励群众举报破坏河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河道保护志愿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河道清理、政策宣传等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河道保护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月-2月):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宣传河长制相关政策,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2.  全面推进阶段(每年3月-10月):落实各级河长职责,开展河道巡查、垃圾清理、排污口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总结提升阶段(每年11月-12月):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开展考核评价,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第二篇 机关单位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机关单位责任落实,以改善包联河道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生态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河道管理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河道保护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机关单位河长制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包联河道巡查、整治和宣传工作,助力包联河道水质持续改善、水环境持续优化、水生态持续修复。到2025年底,包联河道无黑臭水体、无垃圾堆积、无非法排污、无乱搭乱建,河道行洪畅通、生态良好;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河道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包联河道的管理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巡查督导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涵盖包联河道全流域(本单位责任段),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架构

1.  成立本单位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总河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总河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单位综合科),负责河长制日常协调、巡查安排、资料汇总、宣传报道等工作。

2.  设立单位级河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包联河道的管理保护工作;设立河段河长,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每人负责包联河道的一个责任段,具体开展巡查、督导等工作;设立河道巡查员,由各科室抽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协助河段河长开展日常巡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总河长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河长制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包联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接上级河长制工作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符合上级要求。

2.  副总河长职责:协助总河长开展工作,分管河长制日常工作,督促各科室履行河段河长职责,组织开展河道巡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汇总工作情况,上报工作进展。

3.  河段河长职责:负责所管辖责任段河道的日常管理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河道巡查(每月不少于3次),及时发现和制止河道垃圾堆积、非法排污、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排查责任段河道隐患,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组织开展责任段河道清理、宣传等工作。

4.  巡查员职责:协助河段河长开展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清理责任段河道内的垃圾、漂浮物等;发现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上报河段河长;配合开展河道保护宣传工作。

5.  各科室职责:

(1)综合科: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协调、资料汇总、会议组织、宣传报道等工作,保障河长制工作经费,督促各科室落实河段河长职责。

(2)各业务科室:落实河段河长职责,组织本科室巡查员开展河道巡查、清理等工作,宣传河道保护知识,配合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3)财务科:负责保障河长制工作经费,包括巡查物资、宣传资料、清理工具等费用的审核、拨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河道常态化巡查

1.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明确河段河长和巡查员的巡查频次、巡查内容,重点巡查河道垃圾堆积、漂浮物、非法排污、乱搭乱建、非法采砂、破坏岸线等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

2.  对巡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如少量垃圾、漂浮物),巡查员及时清理整改;对严重问题(如非法排污、乱搭乱建),及时上报河段河长和上级河长制工作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3.  定期开展专项巡查,在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次,重点排查河道行洪隐患,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二)推进河道环境整治

1.  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包联河道清理志愿活动,清理河道内垃圾、漂浮物、杂草等,清理河道沿岸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改善河道环境面貌。

2.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排污口整治、河道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协助排查非法排污企业和排污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3.  制止河道沿岸乱搭乱建、乱垦乱种、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1.  加强机关单位内部宣传,通过单位宣传栏、微信群、工作例会等形式,宣传河长制相关政策、河道保护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的河道保护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河道保护。

2.  开展对外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包联河道沿岸社区、村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养成爱护河道、保护水环境的良好习惯。

3.  发挥机关单位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河道保护志愿活动,带动群众参与河道清理、宣传等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1.  加强与上级河长制工作部门的对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支持。

2.  加强与包联河道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开展河道巡查、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  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上级交办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

1.  加强机关单位内部节水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杜绝水资源浪费,营造节水型机关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带动家庭和社会节水。

2.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宣传水资源保护知识,引导群众合理利用水资源,严禁超量取水、违规取水,保障河道生态流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总河长职责,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落实河段河长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

单位财务科要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河道巡查、垃圾清理、宣传资料、志愿活动等费用,配备必要的巡查工具、清理设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

选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工作人员担任巡查员,定期组织河段河长、巡查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河长制相关政策、河道管理知识、应急处置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四)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河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履行职责导致包联河道环境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鼓励全员参与

建立健全全员参与机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河道巡查、清理、宣传等工作,开展河道保护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干部职工带动家属、群众参与河道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月):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宣传河长制相关政策,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2.  全面实施阶段(每年2月-10月):落实各级河长和巡查员职责,开展常态化河道巡查、环境清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3.  总结提升阶段(每年11月-12月):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开展考核评价,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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