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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男童鼻内手术后变脑瘫:医院被罚4万,家属认为处罚过轻起诉
2023-03-21 16:10  浏览:90

小源生活照。家属供图

一场鼻内镜下腺样体切除术,斩断了3岁男童小源未来的人生。

被诊断为“混合型脑瘫”的他,一入夜,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带来的痛苦让他止不住嚎啕大哭,母亲和外婆只得轮番起夜照顾。

眼下,这起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尚未有最终结论。2023年1月20日,因“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涉事的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下称桂医二附院)被临桂区卫健局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

但这并不能让家属满意,“仅警告罚款了事,对责任人无处罚信息,医院连分都不扣。”近日,小源母亲罗女士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也对桂医二附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月20日,红星新闻从临桂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4月27日进行首次开庭质证。桂林市卫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则回复称,按照申请流程,罗女士应向临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卫健委会在15日之内作出书面告知通知。同日下午,临桂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致电罗女士要求其重新提供材料。

小源术前照片。家属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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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男童鼻内手术后变脑瘫

至今8个月,只有一些“微意识”

小源本应该拥有一个健康且光明的人生。其家人提供的一张他在小区玩耍的照片显示,小源帽子反戴、身着白T恤,一只脚踏在母亲给他买的滑板车上,双眼看着手机镜头,眼里充满了好奇。

3月20日,罗女士发给记者的数段视频却让人十分揪心。视频中,因为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小源整个人身体绷紧,靠在母亲的双腿上,双目无神,不停地嚎哭……他的父亲,在去年除夕选择“逃离,净身出户”,失联至今。

这一切源于去年的一起医疗纠纷。2022年7月9日,因平日说话鼻音重,“反复睡眠打鼾、张口呼吸3月余”,母亲带小源到桂医二附院耳鼻喉科就诊,经检查诊断为腺样体肥大,医生建议手术。

桂医二附院出具的麻醉随访记录单。家属供图

2022年7月12日上午9时许,小源被推进手术室,行鼻内镜下腺样体切除术。医院出具的麻醉随访记录单显示,小源被施以“气管插管全身麻醉”,麻醉结束时间为9时12分,全身麻醉状态“无法评估”,麻醉后特殊情况“无”。

据家属所述,手术当日上午10时15分许,医生刘某和莫某两人从手术室走出,称“手术很成功。”直至当日14时许,在小源许久未被推出手术室的情况下,家属询问后被一名麻醉师告知,“小源术后出现过心率骤降,被抢救过来了,建议做脑部CT。”

桂医附二院会诊申请单。家属供图

当日15时许,小源在多人护送下被推出手术室,进行脑部CT检查。医院出具的“会诊申请单”显示,小源术后转入复苏室。“复苏后发现患者四肢肌张力高,四肢抽搐,完善头颅CT未见明显异常,后转入儿科。转入后予镇静、降颅压、护胃、止血等治疗,治疗后现暂无抽搐,但肌张力仍高。”

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当日18时许,小源被转到儿科普通病房,半小时后嘴和鼻子突然喷出大量血液,并伴随强烈的抽搐,医生对孩子进行了抢救。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后家属认为该医院无继续治疗条件,要求转院,被拒,院方称只办出院不办转院。

小源被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家属供图

2022年7月18日,小源情况稍微好转后,罗女士将其送到南溪山医院治疗,直到2023年1月14日出院。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经患方多方与桂医二附院努力沟通,桂医二附院处理了小源在南溪山医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南溪山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显示,小源为混合型脑性瘫痪、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症状性癫痫等。

小源每夜疼的得嚎啕不止。家属提供视频截图

“白天我上班,孩子外婆负责照顾孩子。”罗女士告诉记者,手术至今已有8个月时间,经过术后康复治疗和照顾,小源目前有一些“微意识”,“因为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入夜后他便嚎啕大哭,撕心裂肺地喊叫,整夜无法入睡。只有我和妈妈轮番起夜照顾。”

据悉,除夕当天,罗女士丈夫因为不堪压力选择“逃离”,发来文字信息说“净身出户”。“我联系不上他也不想联系,婆家也把我母亲拉黑。目前我已向法院起诉离婚。”罗女士说。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图据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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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处警告、罚款4万

家属认为处罚过轻申请行政复议

据悉,罗女士曾多次向临桂区卫健局投诉反映情况,称医院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病历书写不规范,未履行告知义务,病历资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第一次封存的病历与第二次封存的病历有出入,病历未及时书写及保存,存在严重过错,才导致小源发生如此严重的后果。

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此前为帮助小源更好地治疗,曾给小源做了基因检测和代谢检测,“报告显示一切正常。”

2023年1月5日,桂医二附院作出书面答复,认为医院在对小源的治疗过程中,符合医疗护理规范;若对答复不满意,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桂林市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认定该院有过错,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

1月6日,桂林市临桂区卫健局就该起纠纷作出“调查情况反馈”,称调查核实后医院存在4项问题:1.术前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手术医生未在术前亲自与患者监护人进行告知、沟通、签字。2.术后出现意外未及时与患方监护人沟通,告知抢救治疗情况和采取的措施。3.相关医学文书病历记录不全(特别是病程记录)。4.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及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桂医二附院被处罚信息。图据临桂区政府官网

2月16日,临桂区卫健局在临桂区政府官网公布了对涉事桂医二附院的处罚信息。信息显示,桂医二附院未按照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跳第(二)项、第(四)项和第(八)项,予以“警告,罚款4万元”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

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她对这份处罚结果并不满意,“仅警告罚款了事,对责任人无处罚信息,医院连分都不扣。”事后她曾向临桂区卫健局申请书面处罚决定书,但被以不是被处罚人予以拒绝。

据悉,临桂区卫健局工作人员电话答复中还称,经与桂医二附院负责人沟通,“院方表示,不论罗女士采取何种方式处理此次医疗纠纷,医院都会积极配合。院方主张走程序解决此事。”

3月7日,罗女士向桂林市卫健委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对桂医二附院处罚过轻,应重新就投诉事项调查、处理并予以书面答复。3月20日上午,桂林市卫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申请流程,罗女士应向临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卫健委会在15日之内作出书面告知书。同日,临桂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致电罗女士要求其重新提供材料。

3月20日下午,记者致电桂林市卫健委负责人蒋平华询问罗女士行政复议申请事项,蒋平华称在高铁上不方便接听电话。记者随后短信进行咨询,亦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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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部门认定麻醉记录不全

家属起诉医院索赔15万

3月13日,临桂区卫健局就罗女士提出的信访事项也作出了书面答复。据悉,1月17日,罗女士提出信访意见称,医院存在疑删除事发时监控视频、小源的《麻醉复苏记录》与事实不符、小源抢救不及时等多项问题。

《答复意见书》显示,临桂区卫健局成立了调查小组对信访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局称,由于该事件未经医学会等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因此目前认定为医疗纠纷事件。

临桂区卫健局称,经调查核实,罗女士在2022年7月15日向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提出过查看2022年7月12日的监控视频,院方表示同意。在录音中罗女士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求拷贝或保留视频,后续也没有进行查看。

临桂区卫健局答复意见。家属供图

“2022年12月12日,本机关到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调取监控时,医院称其未对2022年7月12日的监控进行单独保存,因院方监控录像保存时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后监控录像会自动覆盖,现已无法调取2022年7月12日监控视频。”临桂区卫健局称,目前无证据认定桂医二附属存在故意隐匿、销毁监控视频的违法行为。

临桂区卫健局称,经执法人员反复进行调查核实。患者在麻醉复苏室出室情况由麻醉医师根据患者当时的身体状况,依据Steward评分等相关标准进行打分。因本次调查为回顾性调查,在没有监控视频的情况下无法还原当时情形,在罗女士于2023年1月16日补充提供的录音中,院方提出患者在复苏室后复苏不太好,醒不了,在中午1点钟发生抽搐,未提及患者出麻醉复苏室时状态,本机关无法对麻醉医师出室情况记录是否与事实不符和是否违背病程发展进行判定。“经调查核实,本机关认定该院存在《麻醉复苏记录》记录不全的行为。”

《答复意见书》显示,临桂区卫健委通过调查核实,院方在患者小源在麻醉复苏室内出现抽搐现象后,组织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院内多科室进行了会诊,结合患者当时生命体征、神志、呼吸循环和患者身体情况及病情进展,会诊意见为患者暂时不用送ICU。上述涉及医疗诊断救治的专业问题,在无证据情况下卫健局无法认定医院存在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的违法事实。

针对这份《答复意见书》,罗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达了担忧。她称,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早在事情发生后她就要求院方查封视频,院方也同意了。“我在向卫健部门投诉时,也多次强调要对相关视频进行调查和保存。现在一句话覆盖了,就完事了?”这让她的诉讼收集证据变得艰难。

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日前,她已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桂医二附院,认为院方在小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过错,导致3岁儿子遭受巨大痛苦,给家庭带来巨大打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5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月20日下午,记者从临桂区人民法院获悉,3月10日法院已就此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立案,并于4月27日进行首次开庭质证。

(原标题:《3岁男童鼻内手术后变脑瘫,医院被罚4万,家属认为处罚太轻起诉院方索赔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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