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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企业社保代理,中山养老保险代缴,中山职工医疗保险代缴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 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广东广州市
  • 发布日期:2023-07-14 13:36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商信息
  • 会员类型:企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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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广东广州市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58

关键词:代办中山社保,代办中山社保公积金,中山五险一金代办,中山劳务派遣,中山劳务外包,中山人事外包,咨询热线:13431007953(微信同号)欧女士

劳动法资讯:

一、法律规定试用期的规定是多久的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时间为: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吗

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具体的原因如下:

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20年行业经验,是一家全国连锁、专业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全国有70多家公司,300多个操作区域,

骏伯荣获“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

联系人: 欧女士

咨询热线:1343100795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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